卷第九(十六則)

《容斋随笔》·洪迈
樞密兩長官 趙汝愚初拜相,陳騤自參知政事除知樞密院,趙辭不受相印,乃改樞密使,而陳已供職累日,朝論謂兩樞長,又名稱不同,為無典故。按熙寧元年觀文殿學士新知大名府陳升之過闕,留知樞密院。故事,樞密使與知院事不並置。時文彥博、呂公弼既為使,神宗以升之三輔政,欲稍異其禮,且王安石意在抑彥博,故特命之。然則自有故事也。 赦放債 淳熙十六年二月登極赦:「凡民間所欠債負,不以久近多少,一切除放。」遂有方出錢旬日,未得一息,而幷本盡失之者,人不以為便。何澹為諫大夫,嘗論其事,遂令只償本錢,小人無義,幾至喧噪。紹熙五年七月覃赦,乃只為蠲三年以前者。按晉高祖天福六年八月,赦云:「私下債負取利及一倍者並放。」此最為得。又云:「天福五年終以前,殘稅並放。」而今時所放官物,常是以前二年為斷,則民已輸納,無及於惠矣。唯民間房賃欠負,則從一年以前皆免。比之區區五代,翻有所不若也。 馮道王溥 馮道為宰相歷數朝,當漢隱帝時,著長樂老自敍,云:「余先自燕亡歸河東,事莊宗、明宗、愍帝、清泰帝、晉高祖、少帝、契丹主、漢高祖、今上,三世贈至師傅,階自將仕郎至開府儀同三司,職自幽州巡官至武勝軍節度使,官自試大理評事至兼中書令,正官自中書舍人至戎太傅、漢太師,爵自開國男至齊國公。孝於家,忠於國,口無不道之言,門無不義之貨,下不欺於地,中不欺於人,上不欺於天。其不足者,不能為大君致一統、定八方,誠有愧於歷官,何以答乾坤之施?…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