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会第四十三
《文心雕龙考异》·张立斋
附会第四十三 ○才量学文。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量作童。杨注:「按童学极是,量其形误也。」王校据体性养志二篇中有童子句,与杨说同。 立斋按:量字不误、字沿上句裁衣、与下句裁厥中而来、童量形近而讹、杨王二氏皆非。 ○事义为骨髓。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髓作鲠。 立斋按:文心屡用骨鲠,义含梗介。此用骨髓者,骨外指事,髓内指义,精义内含,均可曰髓,与他文所指有殊。杨校取例失旨,非是,从髓是。 ○然后品藻玄黄。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玄作元,御览作玄。杨校云:「原道篇铨赋篇,皆以玄黄连文,此固不应作元也。 立斋按:黄本玄字皆作元,避清讳也。杨云不应作元殊非。说见前。 ○斯缀思之常数也。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常作恒,御览同。 立斋按:恒字汉文避讳改为常,后人遂沿用恒常互通。说见前。 ○锐精细乃。 梅本乃作巧,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梅本从巧是。 ○夫文变无方。 梅本凌本黄本无并作多。注云:「汪作无。」御览引亦作无。 立斋按:无方与多方旨同,从多从无皆通,无烦改从,杨校王校皆非。 ○率故多尤。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率作变。 立斋按:从变为长,变字承上文无方来。 ○需为事赋。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需作而,赋作贱。 立斋按:句本左哀十二年:「需事之贼也。」御览误。 ○或片接以寸附。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片作尺。 立斋按:从尺是;上言首尾;此言尺寸正合。 ○夫能悬识凑理。 梅本凌本黄本御览并同。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