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原始家族史之概要

《社会进化史》·蔡和森
人类进化的主要动因有二:一是生产,一是生殖。前者为一切生活手段的生产,如衣食住等目的物及一切必要的工具皆是;后者为人类自身的生产,简言之即为传种。人们生活于一定时期与一定地域的各种社会组织,莫不为这两种生产所规定所限制。这两种生产在历史上的演进:一面为劳动发达的程序;别面为家族发达的程序。 原始家族史,在社会进化史中,居一个重要地位。然而这门科学在一八六〇年前,还未萌芽;历史家关于这个领域,尚全在摩西(Moise)五部古书的影响之下。书中详细描写的为宗法式的家族形态,除掉一夫多妻制以外,几乎与近世的家族同条共贯。这样一来,仿佛一般的家族没有什么历史的演进可说了。然而人们不能不承认在近世的一夫一妻制之外,东方还有一夫多妻制存在,西藏还有一妻多夫制存在;这三种家族形式,照一般的历史家看来,在历史的排列秩序中似乎是不相联属的。 原始家族的历史,至一八六一年,才有巴学风(Bachofon)的母权(Droit-maternel)出世。书中重要之点有四: (一)原始的人类,两性生活为乱交。 (二)这类性交,不容父性之确立,子女只知有母而不知有父,因而发生母系制,换过说,即母权制。上古一切民族,莫不由此起源。 (三)这样的结果,妇女与母性成为后嗣惟一确认之尊亲,其享受尊敬之程度,照巴学风的想象,遂达到母性统治权。 (四)后来转变到一夫一妻制,妇女才专属于一个男人。然这种转变违犯原始的宗教律(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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