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
《续茶经》·陆廷灿
四之器 《御史台记》:唐制,御史有三院:一曰台院,其僚为侍御史;二曰殿院,其僚为殿中侍御史;三曰察院,其僚为监察御史。察院厅居南,会昌初,监察御史郑路所葺。礼察厅,谓之松厅,以其南有古松也。刑察厅,谓之魇厅,以寝于此者多梦魇也。兵察厅,主掌院中茶,其茶必市蜀之佳者,贮于陶器,以防暑湿。御史辄躬亲缄启,故谓之茶瓶厅。 《资暇集》:茶托子,始建中蜀相崔宁之女,以茶杯无衬,病其熨指,取碟子承之。既啜而杯倾。乃以蜡环碟子之央,其杯遂定,即命工匠以漆代蜡环,进于蜀相。蜀相奇之,为制名而话于宾亲,人人为便,用于当代。是后传者更环其底,愈新其制,以至百状焉。 贞元初,青郓油缯为荷叶形,以衬茶碗,别为一家之碟。今人多云托子始此,非也。蜀相即今升平崔家,讯则知矣。 《大观茶论·茶器》:罗碾,碾以银为上,熟铁次之。槽欲深而峻,轮欲锐而薄。罗欲细而面紧,碾必力而速。惟再罗,则入汤轻泛,粥面光凝,尽茶之色。 盏须度茶之多少,用盏之大小。盏高茶少,则掩蔽茶色;茶多盏小,则受汤不尽。惟盏热,则茶发立耐久。 筅以筋竹老者为之,身欲厚重,筅欲疏劲,本欲壮而末必眇,当如剑脊之状。盖身厚重,则操之有力而易于运用。筅疏劲如剑脊,则击拂虽过,而浮沫不生。 瓶宜金银,大小之制,惟所裁给。注汤利害,独瓶之口嘴而已。嘴之口差大而宛直,则注汤力紧而不散。嘴之末欲圆小而峻削,则用汤有节而不滴沥。盖汤力紧则发速有节,不滴沥则茶面不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