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关于调整薪水与津贴的办法

《事业管理与职业修养》·邹韬奋
人事委员会为着调整薪水与津贴办法的问题,开了好几次会,每次开会都费了长时间来讨论,这是我自己所亲自参加,知道得很详细,深切地了解各位人事委员都是很热心要为全体同事得到最大可能的比较合理的办法。人委会自己经过几次的详细讨论,还觉得不够,特指定一位人事委员,特为此事先后往访法学专家沈钧儒先生和财政专家王志莘先生(都是本店的理事),从法理及财政学两方面再加以一番检讨,又经人委会作一次讨论,才定下一个草案。但是因为这件事是与每一个同事的福利有关,所以决定将这个草案发交总处及各店同人自治会讨论,征求全体同事的意见,等到全体同事的意见汇拢来之后,当由人委会再开会研究,作最后的决定。 关于决定这件事的手续是这样:(一)先由人委会根据讨论的结果,决定草案,作为同人的讨论大纲;(二)征求全体同人的意见;(三)再由人委会根据同人的意见,加以一番讨论,作最后的决定,付之实行。这也可以说是经过三个阶段的过程。 人委会的每一位委员也和其他同事一样地是本店的雇员,每一位委员的利害,是和其他任何同事一致的,绝不愿“作法自毙”,但是一方面尽可能的顾到同事的福利(他们自己的福利当然也包括以内),另一方面也须尽可能顾到整个店的经济力。他们所焦心考虑的,只是这两方面的适当的配合。因为要同时顾到两方面,所以不能不于先后缓急之间略有分别。根据这先后缓急之间的分别,商定原则,酌定步骤。例如医药津贴,倘若本店经济力办得到,任何…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