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总和之定义
《现代社会学》·瞿秋白
第一节 总和之定义——逻辑的与现实的总和 宇宙间的事物,不但有单纯的单位,譬如一棵树,一个人;而且还有复合的单位,譬如许多树便成一树林,许多人便成一阶级或一社会。我们观察这种复合的单位,当他是一个整个儿的东西。许多个人组合而成一个阶级或社会,这种复合的单位便叫做“总和”。 可是总和的意义有两种:一,逻辑的总和;二,现实的总和。譬如说,“中国一九二四年男孩的总数”,——这就是逻辑的总和。男孩的总数是我们人自己的抽象的核算。这许多男孩实际上各不相关涉,相互之间并没有影响,他们实际上并不结合而成一总体。这不过是思想里的核算,所以这种总和并不是现实的。这是所谓“逻辑的总和”。 至于树林、阶级、社会——那便不同了。这种总和并不是思想里的结合;他不但是逻辑的,而且还是现实的。“树林”的意义包含一块地方上许多树木,——实际上这些树确乎生长在一处,相互之间有影响,其中各分子都在“不断的互动”之中。斫去树林的一部分,亦许因此而湿气不足,以致于其余的树都渐渐枯死;亦许因此而可以多得阳光,树林却茂盛起来。可见树林中的各“分子”之间,实际上确有“互动”的现象,——这种互动纯粹是现实的,并不是设想中的。不但是此,这种互动是经常,继续不断的。这样的总和叫做“现实的总和”。 所谓“总和”——是许多单纯的单位合组而成复合的单位:对树林而言,一棵树是单位。既有树林的概念之后,我们便能数出一座树林,两座树林……树林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