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一章

《中国基督教史纲》·王治心
基督教的事工 这里所说的基督教事工,是专指更正教(即耶稣教)而言,因为我们对于天主教,除了前面已经略略说过以外,其他实在所知不多。关于更正教的事工,我们可以说的,大约有五部分,即布道、文字、教育、医药和社会。依次加以叙述。 一 布 道 所谓布道事业,从广义方面说来,下列的各种事业,都是布道范围内事;但这里所说的,只是指用口舌宣传的一方面。说到这一方面,我们知道是更正教所特别注重的一件事。当更正教初入时期,即注重于向大众或个人演讲,或散发印刷小册及单张等工作。从1856年以后,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内地自由旅行,因此,更正教教士的足迹,几乎踏遍到全国;他们常常带些单张传单,上面刊着《圣经》章节或简单的基督教教义,到处宣传。这在天主教看为是一件不大庄重的事,而更正教却认为重要的工作。第二步设法在商埠与城市中,租赁或购买房屋,作为布道机关。那时候外国人要租赁房屋非常不易,不要说在内地,就是在开放的商埠上,也感到相当的困难。因为条约上并没有外国人可以置产居住的明文,不过传教士若然得着了住屋或地皮,中国政府亦并不加以压迫,当地官厅亦不能不加以保护。 既经成立了一处布道机关,往往建立起礼拜堂、谈道所、医院、学校、住宅等等建筑物。这些建筑物,大概是在城市之中,用红砖砌成的西式房屋,足以引起当地人民的注意或反对。又由此推广到邻近村镇,在热闹的大街上,租赁商店房屋,成立一小礼拜堂,有中国协助传道者居住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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