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献诗陈志

《诗言志辨》·朱自清
《今文尚书·尧典》记舜的话,命夔典乐,教胄子,又道: 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郑玄注云: 诗所以言人之志意也。永,长也,歌又所以长言诗之意。声之曲折,又长言而为之。声中律乃为和。 这里有两件事:一是诗言志,二是诗乐不分家。《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也有“诗以言志”的话。那是说“赋诗”的,而赋诗是合乐的,也是诗乐不分家。据顾颉刚先生等考证,《尧典》最早也是战国时才有的书。那么,“诗言志”这句话也许从“诗以言志”那句话来,但也许彼此是独立的。 《说文》三上《言部》云: 诗,志也。〔志发于言〕。从“言”,“寺”声。 古文作“ ”,从“言”,“ㄓ”声。杨遇夫先生(树达)在《释诗》一文里说:“‘志’字从‘心’,‘ㄓ’声,‘寺’字亦从‘ㄓ’声。‘ㄓ’、‘志’、‘寺’古音盖无二。……其以‘ㄓ’为‘志’,或以‘寺’为‘志’,音近假借耳。”又据《左传》昭公十六年韩宣子“赋不出郑志”的话,说“郑志”即“郑诗”:因而以为“古‘诗’‘志’二文同用,故许(慎)径以‘志’释‘诗’”。闻一多先生在《歌与诗》里更进一步说道: 志字从“ㄓ”,卜辞“ㄓ”作“ ”,从“止”下“一”,像人足停止在地上,所以“ㄓ”本训停止。……“志”从“ㄓ”从“心”,本义是停止在心上。停在心上亦可说是藏在心里。 他说“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从这里出发,他证明了“志与诗原来是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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