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谈婚姻
《我怎样读书》·王云五
1953年11月为“青年讲座”播讲 古希腊一位喜剧作家亚里士多芬(公元前448~前380)说过一个具有深意的故事,谓诸神造人,初时是两性合一的,那就是一身而兼具男女两性。这种两性合一的人初时度着异常愉快与和谐的生活。后来不知何故开罪于神,神加以惩罚,把他分割为半体的两个人,一男一女。从这时起,人即变为半体的不愉快生物,无时不渴望复合为一体。但是一对半体人往往结合错了,原来它们并不是从前给神从整体分割出来的两个半体。这样勉强而错误的凑合,自然会产生不安、不满和摩擦,于是结合之后,又不免要离异。但如两个的半体人配合得当,它们在本能上便立即认识其本来真相,于是充满了和谐与亲爱,成为美满的夫妻。 基于这样一个寓言,英美在习惯上遂常称妻为“较优的 半体”(Betterhelf) 又由于同一寓言,可以证明夫妻的关系当以爱情、平等及恒久结合为其主要条件。 爱情具有神秘性。英国文豪莎士比亚称它为“盲目的,爱之极者不可能察见自己的痴迷”。德国文豪贝灵豪森VonMunchBellinghausen)则描写为: “两个灵魂只有一个思想, 两条心做同一的跳动”。 前者形容痴情,后者极言深情,虽表面各有不同,然皆出自真情则无疑义。因此,婚姻的第一条件当为爱情。美国富兰克林有一句名言:“婚姻苟不基于爱情,则爱情将不属于婚姻。”于是夫妇之道苦矣。 关于夫妻的平等,则尽管许多外国人指摘我国重男轻女,但在夫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