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中国资本形态
《中国经济原论》·王亚南
一 资本及有关资本发生发展的总概念 论及中国资本,正如同我们论及中国其他经济形态一样,首先须得对资本一般,对资本本身,及它的形成和发展,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尽管我们所要说明的,是中国资本的特殊性,是它对一般先进国家的资本形态,有如何不同的特征,但正因为如此,我们就必须在“同中求异”,就必须避免孤立考察法。癫子的变态,是在正常人的生理心理状态下显示出来的。 关于“资本”这个名词,几乎每一个经济学者都有他的解释。看以次几位权威经济学者的说明吧: 亚丹斯密(Adam Smith)——把一般资财中,用以获取利得的那一部分,定义为资本。 罗贝尔图(Roebertus)——“资本(原料与工具)就是帮助再生产的生产品。” 庞巴卫克(Böhm Bawerk)——“资本是各种以生利为目的的财货。” 他们的说明,大体会使我们得到这样的印象,好像他们关于资本的认识,并没有他们的立场,他们的学说整体,那样歧异。他们甚且是一致的不够充分,不够明确。 我们知道:资本可以在货币形态上存在,可以在生产手段消费手段的形态上存在,也可以在完成了的商品形态上存在。但货币也好,生产手段消费手段也好,乃至生产出来,准备拿去出卖的商品也好,不但不能孤立的成为资本,且都可以不是资本。因此,资本之较深一层的理解,竟可以说:“不是物件,而是以物为媒介的人与人的关系。”这样说,在一般非专精经济学的人看来,也许太抽象了,但在实际上,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