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中国公经济研究

《中国经济原论》·王亚南
(一)引言 我先得指明,这里作为研究对象的中国公经济,主要是指着由中央地方政府所经营的,有关经济的国营省营事业。这种公经济的利弊如何?经营方针如何?它与一般私经济的关系如何?读者可以从经济论坛上,去听取专家们的说明。而我准备在这里从长讨论的,是一般专家都不大十分留意,而在实际上却是有关这方面最重要的诸基本问题。 把公经济当作一个社会事业的范畴来讨论,首先须得改变或纠正一般对于这类事业的许多不健全的考察方法。 比如第一,凡属经济的经营,惯常是就那种经营在货币数字上的盈亏或利得的大小,来决定其失败或成功程度的准则。这种狭隘的利得观念,如应用到公营事业方面,那不但忽略了公经济的立场,且会歪曲公经济的真正社会作用。公经济的真正利得,不是就这种经济本身的货币价值的大小来衡量,而宁是就它在全般社会经济中所发生的积极的促进的作用来衡量。依此判断,一种公家经营,如其由它的活动,在全般社会经济中造出了不良的影响,或有害的作用,它在其资本的货币价值上,即使大有增加,那并不意味着这种经营的成功,而宁可说是这种经营的失败。反之,如其这种经营,在适应社会紧急需要上,在成就其他公私经济活动的任务上,确实收到了莫大的效果,则它的资本货币价值,即使无所增殖,甚至有所亏折,亦不妨说是成功的事业。——我们对公经济或公营事业,如其不采取这种公的社会的观点,势必驱使那些从事公营事业的活动者,走歪路,急近功,图小利,根本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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