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阿Q这一个社会人

《谈“阿Q正传”》·废名
我们现在提出一个问题,从《阿Q正传》所写的未庄看,未庄是不是真象一个农村?阿Q是不是真象住在农村里的农民?实际研究起来,恐怕都不是的,未庄不真是一个农村,阿Q也不是道地的农民。这个问题,从鲁迅当时看来,本不成问题,他本不以为他是在这里写农民,他只是写阿Q这样一个人物罢了。他把阿Q放在未庄里,是为得故事的方便计,好比写阿Q因失业而进城作偷儿,写赵家的遭抢,写阿Q的“大团圆”,凡这些,把阿Q当着未庄的一个乡下人,都有好处。在《阿Q正传》里,因为布置了一个未庄与县城,写起来就自由得多,某些事情可以在未庄详写,某些事情可以在县城里详写。若就所写的事情说,凡属出现在未庄的,都可以出现在辛亥革命时代的县城里,简直可以说是县城里的事情的成分多,是乡村里的事情的成分少。在鲁迅的小说里,明明是城里的事情故意写作乡村,在别处也还有,如《狂人日记》里狼子村把人的心肝用油煎炒了吃,是指徐锡麟被吃的事,而徐锡麟被杀不是在乡村。总之《阿Q正传》里的未庄,是作者对他所熟悉的地方(当然就是绍兴城)取的一个代名词,同别的小说用鲁镇是一样的,只区别于不是写大都市的生活就是了,到底是乡村还是城镇,鲁迅认为是不必注意的。阿Q也就是他所熟悉的地方的一个阿Q,到底算不算得农民,有没有主要劳动,鲁迅也认为不必注意。 本来我们上面所说的话,如果根据周遐寿《鲁迅小说里的人物》,或乔峰《略讲关于鲁迅的事情》里面的一篇《阿Q时候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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