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部之五(卷九十)
《太平经》·佚名
“真人前。子学是,凡事积之,当知天下大诀分理,后乃言事□□,无复有疑也。今见凡人死,当大冤之,叩胸心而呼天,自投擗而告地邪?不当邪?宜自精道之,令使可万世诵读,以为常法,而不可复忘也。” “今天师有严教,愚生敢不强一言也。”“平行,勿疑也。”“然,人死者,大剧事,当大冤之,叩胸心自投擗也,力尽长悲哀而已,此亦无伤生也。”“当冤何等人哉?”“皆当冤之。” “何也?”“夫人死者,乃尽灭,尽成灰土,将不复见。今人居天地之间,从天地开辟以来,人人各一生,不得再生也。自有名字为人,人者,乃中和凡物之长也,而尊且贵,与天地相似。今一死,乃终古穷天毕地,不得复见,自名为人也,不复起行也,故悲之、大冤之也。”“噫!子说与俗人同,又实非也。” “愚生甚不睹其意,人死当奈何哉?愿闻之,唯天师。” “然,夫物生者,皆有终尽,人生亦有死,天地之格法也。天为其中时时且有自冤死者,或自少年不寿者,天地乃为万物父母,恐其中有自冤,哭泪仰呼天,俯叩地,而自悲冤得年少,故天为其生真道奇方,可以自防,而得小寿者。 物生皆自有老终,而愚人不肯力学真道善方,何以小增其年,不死迟老者?反各自轻忽,不求奇方,而共笑贱真道,反曰共作邪伪,以乱天道,共欺其上,争置死地名为冢,修之治之以待死,预作死约及凶服。求死得死,有何可冤哉?年竟算尽,此比若日出自有入也。真人何故反冤之乎?真人投辞,多与俗人同,正似无一知人,何也?” “当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