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太乙金镜式经》·王希明
推掩法 《经》曰:始击将临太乙宫,谓之掩。岁计遇之,王纲失序,臣张君弱,宜修德以禳之。盖掩袭劫杀之义。若掩太乙在阳绝之地,君凶;阴绝之地,臣诛。掩主大将,主人算和,吉;不和,凶。参击之胜。 推击法 《经》曰:太乙所在宫,客目在太乙前一辰,为前击;在太乙后一辰,为后击;在太乙前一宫,为外宫击;在太乙后一官,为内宫击。所为击者,臣凌君卑。凌尊,下凌上,僣也。岁计遇之,将相相伐之义也。 推廹法 《经》曰:前为外迫,后为内迫,为上、下二目,主、客、大小四将,在太乙左右为迫。王希明曰:上目无廹。若下目在太乙前一辰,为外辰迫;在后一辰,为内辰边;在太乙前一宫,为外宫迫;后一宫,为内宫迫。宫廹,灾微缓;辰迫,灾急疾。岁计遇廹,人君慎之。 推囚法 《经》曰:囚者,篡戮之义也。若文吕将并主、客、大、小四将俱与太乙同宫,总名曰囚。若在阳气、绝气之地,大凶;若在绝阳、绝阴之地,自败,臣受诛。若诸将与太乙同宫,或近大将,谋在同类;近参将,谋在内也。算和者,利;算不和者,谋不成也。 推关法 《经》曰:客、主、大、小将目相宫齐为关。王希明曰:关之为义,但将相怕忌之事,不及于君也。主、客、大、小将同宫数齐,皆为关日。 推格法 《经》曰:客目大、小将与太乙对宫为格,言政事上下格也。若在阳绝之地,又与岁计遇格,不利。有为所格者,格易之义也。若格太乙者,盗侮其君。主、客算不和者,必败。 推对法 《经》曰:下目文昌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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