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御制道德真经疏卷之三
《唐玄宗御制道德真经疏》·李隆基
绝圣章第十九 前章明风俗颓弊,失道而仁义遂行。此章明绝弃多门,还淳则盗贼无有。首六句且绝矜徇之迹!次三句将明立教之方,后四句示行门之由趣尔。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疏:圣者,有为制作之圣。智者,凡俗矜徇之智。制作之圣则有迹,矜徇之智则非真。失真是生巧伪,逐迹坐令丧本,故皆绝弃之而令其淳朴。天和既畅,矜徇不行,是人有百倍之利也。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疏:前章云大道废,有仁义,此云绝仁弃义,民复孝慈者,明大道之世,所谓玄同,民无私亲,悉皆慈孝,故理至则迹灭,事当而名去。今六纪废绝则孝慈名彰,若绝兼爱之仁,弃裁非之义,江湖无濡沬之进,慈孝有自然之素,故民复於大孝慈矣。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疏:绝巧者,绝雕琢非法淫过之巧。弃利者,弃徇财兼并乾没之利。夫盗贼者生於羡欲不足,令绝巧则人不争,弃利则人自足,复谁为盗贼乎?故云无有。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疏:三者,谓绝圣弃智一也,绝仁弃义二也,绝巧弃利三也。此三者且令绝弃,未有修行,故以为此三者於文不足以垂教,更令有所属着,在下文见素等是也。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疏:欲求绝圣弃智,则常见真素。欲求绝仁弃义,则怀抱质朴。欲求绝巧弃利,则当少私寡欲。三绝虽於文不足四,行则修身有余,将欲禁绝於中心,故必取资於内行尔。 绝学无忧章第二十 前章明绝弃多门还淳,则盗贼无有,此章明畏除俗学若昏,故独异於人。首一句标门以示绝,次七句举喻以明理,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