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御制道德真经疏卷之二
《唐玄宗御制道德真经疏》·李隆基
三十辐章第十一 前章明养神爱气不杂则无疵,此章明利有用无相资而功立,故乾坤为太易之蕴,辕厢成用无之质,标车器以为喻,存利用以结成。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 疏:辐三十贯於一毂,明少者多之所宗也。当其空无,方有车之运用。明无者有之所利也。夫道者何?至无至一者也。故能鼓动众类,磅礡群材,适使万殊区分,成之者一象;众窍互作,鼓之者一响。则原天下之动用,本天下之生成,未始离於至一者也。且就车而轮,则辕厢有也,车中空无也,车中空无,乃可运用。若无辕厢之有,则空无之运用息矣。车中若不空无,则辕厢之类,皆为弃物。故乾坤成列,而易功着焉,万化流动,而道用彰。是以借粗有之用无,明至无之利有尔。 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疏:埏,和也。埴,粘土也。注云陶匠者,《尚书》云:范土曰陶。匠范和粘土,烧成瓦器,亦取其中空虚,以用成受物也。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疏:凿,穿也。门傍窗谓之牖。古者穴居,故《诗》云:陶复陶穴,谓穿凿穴中之土以覆其上,故云凿尔。后代圣人易之以宫室,取其室中空虚,所以人得居处。庄子曰:室无空虚,则妇姑勃蹊,谓争路也。《尔雅》云:宫谓之室。 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疏:有之所利,利於用。用必资无,故有以无为利也。无之所用,用於体,体必资有,故无以有为利。注云形而上者曰道,形而下者曰器,《易》系辞文也。自无则称道,涉有则称器,欲明道用,必约形器,故首唯借喻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