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玄真经卷之四

《通玄真经注》·朱弁
宋宣义郎试大理寺主薄兼 括州缙云县合朱弁正仪注 符言篇 符者,契也。言者,理也。故因言契理之微,悟道忘言之妙,可谓与矣。 老子曰:道至高无上,至深无下, 上乎无上,下乎无下,故能高能深,能上能下也。 平乎准,直乎绳, 非衡能平,无处不夷。非绳能直,无处不正。 圆乎规,方乎矩, 非圆能圆而无圆,非方能方而无方。 包裹天地,而无表里, 其大无外,其细无内。 洞同覆盖,而无所碍, 大圆无涯,大通无滞。 是故体道者,不怒不喜,其坐无虑,寝而不梦,见物而名,事至而应。 前已解。 老子曰:欲尸名者必生事,事生即舍公而就私, 尸主求名者必有事,事生即不和,故令去名而就公。 倍道而任已,见誉而为善,立名而为贤, 倍,背也。背道祈誉,非善之善。趋俗求名,非贤之贤也。 即治不顺理,而事不顺时,治不顺理则多责,事不顺时即无功, 顺理则用心寡,而成事大,逆时则用力多而见功鲜。 妄为要中,功成不足以塞责,事败足以灭身。 要誉立效,求合时君者,功未济物,败以及身也。 老子曰:无为名尸,无为谋府,无为事任,无为智主,藏於无形,行於无怠,不为福先,不为祸始, 动不为主则无形,无形故无将迎之福。唱而方应则无怠,无怠故无未来之祸也。 始於无形,动於不得已,欲福先无祸,欲利先远害。 治未兆之事则为福,绝非常之利则无害也。 故无为而宁者,失其所宁即危,无为而治者,失其所治则乱。 失所宁者,谓舍内宁而外求宁,则固矣。失所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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