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玄真经卷之二

《通玄真经注》·朱弁
宋宣义郎试大理寺主薄兼 括州缙云县令朱弁正仪注 精诚篇 精首研几至性,诚者全素至明。济此二名,则可感於物,通於道也。 老子曰:天致其高,地致其厚,日月照,星辰朗,阴阳和,非有为焉。 斯至精之感也,亦不知其所以然,如有真宰存焉。 正其道而物自然, 万物各有天然之道,但能成顺於彼而不犯之,则物得其性,皆自治矣。 阴阳四时,非生万物也,雨露时降,非养草木也, 天之恒德,物之常生,不知所生,各自生耳。 神明接,阴阳和,万物生矣。 神交则机感,气合则形生。欲妙其原,而精诚可察也。 夫道者藏精於内, 绝歌之故。 栖神於心, 去累之故。 静漠恬淡,悦穆胸中, 和而无怀也。 廓然无形,寂然无声。 体乎道者,则有无迹之化,不言之教。 官府若无事,朝廷若无人, 各治故无事,无为故无人。 无隐士,无逸民, 治与道合,何所隐逸? 无劳役,无冤刑, 无为无私,岂至冤役? 天下莫不仰上之德,像主之旨, 圣人在上,天下皆服其清静之德,效其无欲之旨也。 绝国殊俗,莫不重译而至,非家至而人见之也, 德以顺成,故远迩皆化也。 推其诚心,施之天下而已。 心诚则物应也。人君推诚,罔有不应。 故赏善罚暴者,政令也,其所以能行者,精诚也。 诚信素着,则政令将行;赏罚无私,故百姓知劝。 令虽明不能独行,必待精诚也,故总道以被民弗从者,精诚不包也。 精者必良,诚者必应。 老子曰:天设日月,列星辰,张四时,调阴阳, 三光四气,未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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