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因下经卷之二
《易因》·李贽
兑下艮上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篡可用亨。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篡可用亨。二篡应有时,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 初九:已事遗往。无咎,酌损之。 《象》曰:已事遗往,尚合志也。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象》曰:九二利贞J 中以为志也。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六四:损其疾,使遗有喜,无咎。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元家。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山泽损 损、益,一时事也。今卦独先言损而后言益者,以见凡有所损皆为有益。苟非大有所益,则曷为而遽损乎?唯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若是其大有益焉,故损耳。不然曷用损为?故曰:曷之用,其旨着矣。是故非益柔则损刚不成矣,、非有益於用亨则损二篡不成矣。是故损刚者以益柔,故柔不益刚,不可以遽损也。损二篡者,以时可用亨。故苟不用亨,篡其可以遽损邪?然则时所当益,虽天地圣人亦不能不损焉,以成吾之益。唯至于益,然后专言益而不言损耳。是故益之《彖》不言损,爻不言损,《彖傅》、爻、《傅》皆不言损,而於损卦独言之,可知损必有益。而既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