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神經衰弱症

《中国内科医鉴》·大塚敬节
【原因】 本病發於神經系統之病的興奮及倦怠。 遺傳在本病之發生上。大有關係。此不獨為本病之遺傳。即如其他之中樞性官能的神經病或器質的神經疾患。凡家族中有此疾患者。往往遺傳而生此疾。 有時先天性中亦有本病之素質。例如兩親為大量飲酒者。或受胎之際罹重篤之疾患者。此等小兒。即享受有本病之素因者也。 但本病大多為後天性疾患。幼年期已有本病之基礎者。例如在學校中因精神過勞。過劇之名譽心。體育之不注意。濫行手淫等是。 慢性疾患。尤其隨兼以津液之亡失者。亦為本病之原因。內臟下垂症亦屢屢誘發本病。此外因頻繁之分娩。長久年月之授乳。亦能喚起本病。 【症候】 本病之症候。或俄然而來。或漸次發生。逐日而增加其劇度。有時因主發於一二臟器之神經症狀。呈如局處的臟器疾患之狀。而致本病之存在者。 本病必發之症狀。為腦性障礙。此之謂腦神經衰弱症。患者在精神的勞動之際。容易倦怠。感頭內朦朧。頭重。頭內搏動。頭痛等。思考力減退。對於事物。乏深思熟慮之力。讀書之際。對於書中意義不能瞭解。由此等之症狀。漸次增劇其度。以後遇僅微之精神勞動。即感疲乏。漸致患者憂慮自力之微弱。勇氣失喪。嫌忌精神的事業。或在當行之時。露恐怖、興奮、及發汗等。眠睡大受障礙。就褥後。不容易即睡。即能入睡。而時間甚短。且睡中屢屢襲來不安之惡夢。 頭內朦朧及頭重。成為久持性。其進一步。則頭目眩暈。往往陷於恐怖狀態。 脊髓性症狀。亦屢屢見之。患者脊柱全部…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