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则 三宄盗尸

《鹿洲公案》·蓝鼎元
丁未秋七月十有三日,余赴普宁尹,初学政也。 甫月余,有潮民王士毅者,以毒杀弟名来告。云:“从弟阿雄,随母嫁普民陈天万为妾。天万嫡妻许氏妒,以药鸩阿雄致毙,十指勾曲,齿唇皆青。”并具有诬告反坐甘结,盖情词似乎可信也。 诘朝诣验,空圹无尸。士毅利口喋喋,直指天万惧伤移灭。天万举家相顾,骇愕不能出一语。余澄心静气,鞫知阿雄病痢两月,并唤当日医家问讯,灼无可疑。熟视许氏,腹大如牛,三四人扶掖蹲踞,则九年蛊病,含悲凄惋,亦非复妒悍鸩毒人也。 遍问犯证十余人,再四穷诘,皆莫知尸在何处。度为王士毅所偷,因呼尸母林氏,问:“阿雄夭殇之日,士毅来否?” 曰:“邀之,不来。”复问:“次日来否?”曰:“来,不入我家,过其表姊宅即去矣。”问:“姊有夫、男与否?”曰:“有子廖阿喜,年可十五六。” 即唤阿喜来,问:“廿八日,王士毅到汝家何事?”曰:“遇诸涂,未入我室。”问:“何所言?”曰:“言‘阿雄死,今埋否?’我对曰:‘埋。’士毅问:‘埋在何处?,我对曰:‘后边岭。’即去矣。” 余拍案厉声曰:“偷尸者,王士毅也。”夹讯之,果服,供称系雇乞人乘夜窃发其冢,持之去。再诘其移匿何处,及指使讼师姓名,皆支吾不以实告。恐有从旁窥视者,遂将王士毅决杖三十,声言旋邑枷示。其陈天万一家及乡里牵连人等,概行释去。当场观者数千人,咸以为果完结也,欢呼震天,罗拜匝地。 旋舆不半里,密呼壮役林才,语之曰:“汝去衣帽,先驱入邑城,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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