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土大王

《民国黑社会》·佚名
旧时经营烟土这一行,称为“特业”,从事特业的商人,称为“特商”。向特商征收的税,称为“特税”。名称都冠冕堂皇。 特商特别在哪里呢?除了经营的货物是毒品以外,还有三点:跟官僚、军阀及社会上恶势力勾结特别紧密;特别富于冒险精神;特别容易暴富。现介绍一些著名的特商。 (1)重庆的曾俊臣 曾俊臣原是盐帮学徒出身,从事盐业30年之久,当过10多年重庆盐帮会长。1935年至1939年从事特业,短短5年,获得巨额暴利。据他自己说,他当时是“川帮‘特商’中最有名的巨户”。 曾俊臣长期经营盐业,有着复杂的社会联系。他跟当时主管地方财政、税收、军需等部门的大小官吏和驻军上层过从甚密。特别是,他在盐帮会长任上,为刘湘一伙垫军饷,邀“包袱”(代为索贿),深得刘湘等人信任。曾俊臣曾夸口说:“在刘甫公(刘湘号甫澄)面前,我犯了事该杀头的,关三个月可以了事;该关三个月的,打个哈哈就算了。” 后来,曾还结纳了一些国民党中央要员,如贺国光、徐源泉等人。因他有手腕,后台硬,所以从事特业很快闯出局面。 1935年下半年,重庆国民党政府公开招商经营待业,给以专办鸦片进出口运销、代客买卖、报关上税等垄断特权,以鼓励特业,增加烟税。同时实行“公运”、“公栈”来防止烟土走私。乘此机会,曾俊臣和李春江(货物税局局长,后来两次任四川禁烟总局局长)、石竹轩(四川大盐商、烟贩,川盐银行常务董事兼经理)合伙组织了一家土行。以三个“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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