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四 咸平二年(己亥,999)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真宗咸平二年正月盡是年六月 春正月甲子,詔尚書丞郎、給舍舉升朝官可守大州者各一人,限一月以名聞,俟更三任有政績,當議奨其善舉,有贓私罪亦連坐之。 乙丑,命禮部尚書溫仲舒知貢舉,御史中丞張詠、刑部郎中知制誥師頏同知貢舉,刑部員外郎董龜玉、太常寺博士王涉同考試及封印卷首,仍當日入院。禮部貢院封印卷首自此始。 樞密直學士、禮部侍郎楊徽之,以衰疾求解職,甲戌,授兵部侍郎,依前兼秘書監。及占謝,便殿命坐,屏左右勞問久之,且曰:「圖書之府,清淨無事,可以養性也。」徽之純厚清介,守規檢,尚名教,尤疾非道以干進者,自為郎官、御史,朝廷即以舊德目之。嘗言:「溫仲舒、寇準用搏擊取貴仕,使後輩務習趨競,禮俗寖薄。」世謂其知言,亦以是寡合于世云。 二月乙酉朔,賜故彰信節度使周渭家錢十萬,錄其子太廟齋郎建中為乘氏主簿,令百日外赴任。上謂渭有清節,召還,將復用之,詔下而渭已卒,故優卹焉。 丙申,以太師、贈尚書令、韓王忠獻公趙普配饗太祖廟廷。 辛丑,太常丞、判三司催欠司王欽若,表述上登位以來,放天下逋欠錢物千餘萬,釋繫囚三千餘人,(實錄、本紀及食貨志並云繫囚三十餘萬【一】,恐數太多,今從欽若本傳。)請付史館,上謂近臣曰:「茲事先帝方欲行之,朕奉成先志耳【二】。」因命學士院召試欽若。及覽所試文,謂輔臣曰:「欽若非獨敏于吏事,兼富于文詞,今西掖闕官,可特任之。」即拜右正言、知制誥。 己酉,上謂宰相曰:「聞朝臣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