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八分谕光绪八年正月十七日一一二○七-一九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前衔〔钦加同知衔、调授新竹县正堂徐〕为谕饬遵办事。(云云照前叙至)除批示并晓谕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某街总理、保长即便遵照:嗣后凡遇大差临境,倘有缺乏人夫,尔等务须认真就地预雇小夫,由该对保呼唤齐集,帮同扛挑物件。所需夫价,照章由署实给,断不缺少分文。倘敢临时推诿,贻误,及小夫脱逃、踈失,定惟尔等是问,决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特谕。 一、分谕仰中港街总理叶楚、地保陈人和后垄街总理杜和安、地保郑文福 光绪八年正月十七日承兵总(注一)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私记 县正堂徐行 私记 (注)「十七」两字,系写在粘贴红纸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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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第五七告示光绪八年正月十七日一一二○七-一八下一章:第五九名单(堂谕)光绪十年六月廿六日一一二○七-二三《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第四八、禀光绪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一一二○七-一第四九提讯名单(堂谕)光绪七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二○七-四第五○供词光绪七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二○七-五第五一红禀光绪七年十一月六日一一二○七-一○第五二谕光绪七年十一月七日一一二○七-一一第五三谕光绪七年十一月七日一一二○七-一二第五四谕光绪七年十一月七日一一二○七-一三第五五谕光绪七年十一月九日一一二○七-一四第五六红禀光绪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一二○七-一六第五七告示光绪八年正月十七日一一二○七-一八第五九名单(堂谕)光绪十年六月廿六日一一二○七-二三第六○供词光绪十年六月廿六日一一二○七-二四第六一甘结状光绪十年六月廿六日一一二○七-二五第六二公立约字光绪八年十一月一一二○七-四二第六三谕光绪十二年正月九日一一二○七-四六第六四红禀光绪八年二月七日一一二○八-一第六五禀光绪八年五月八日一一二○八-四第六六单光绪九年九月廿六日一一二一一-一第六七禀光绪九年十月二日一一二一一-二第六八红禀光绪九年十月四日一一二一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