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志稿民政志
缪荃孙·史部传记类·14 章
宣统元年(1909)始修,由江苏通志局主持,缪荃孙任总纂。民政志。历代史志无民政一门,宋徐氏天麟两汉会要始立民政一门,清龙氏文彬明会要因之,近代新疆志亦立民政一门。民为邦本,自宜专列,凡户口、徭役、自治、警察、保甲、团练、赈恤、救济、禁诫,如禁缠足、禁溺女、禁罂粟之类,皆备录之。乡镇有表,并以附焉。
目录
第一卷 历代户口表
第二卷 自治
第三卷 徭役
第四卷 仓库 善堂
第五卷 蠲赈一
第六卷 蠲赈二
第七卷 慈善机关
第八卷 团练
第九卷 乡镇表一
第十卷 乡镇表二
第十一卷 乡镇表三
第十二卷 乡镇表四
第十三卷 乡镇表五
第十四卷 乡镇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