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官三
《宋会要辑稿》·徐松
中书省 【宋会要】 《两朝国史志》:中书省:判省事一人,以舍人充。掌供郊祀及皇帝册文、幕职州县官较考、斋郎室长诸司人年满覆奏,并受文官改赐服章、僧道紫衣师号、举人出身、寺观名额正宣之事。白院令史六人,甲库令史二人,驱使官三人。玉册院镌字官一人,玉册官一人,金(官)[字]官一人,彩画官一人。元丰改制,官名则因旧,而职守与旧不侔矣。 太宗太平兴国九年二月,诏:「凡除官及铨注州县官,新降画敕止宣黄甲等,各定经历发遣日限:承旨院二日,中书门下省五日,都省六行承领敕甲二日,吏部甲库五日。候正敕到,方给签符敕关。」 真宗景德四年正月,诏:「中书省旧私名二十六人,今减十一人。其见收系人且令仍旧。自今凡收私名,委御史台提点试验,书札无过犯者方得收补。」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命大理评事、秘阁校理刘筠于中书省管勾刻太祖、太宗谥册。时省官并赴泰山故也。 四年四月,祀汾覃庆。真宗谓宰臣曰:「朕阅《六典》,起居郎、舍人、司谏、正言凡十二员。近日此官名阙,当选有才望为中外所知者补之。」遂以工部员外郎直史馆陈尧佐、乐黄目为起居郎,屯田员外郎、直史馆盛玄、太常博士直史馆王随为起居舍人,太常博士直史馆路振、崔遵度为左司谏,直史馆陈知微为右司谏,太常丞(值)[直]集贤院李谘、直集贤馆陈越并为左 正言,职如故。 英宗治平二年三月十四日,知制诰祖无择言:「中书省不当在东,乞与门下省对移。自门下、中书与尚书号『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