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谳书八
《奏谳书》·佚名
原文: 北地守讞:奴宜亡,越塞道。戌卒官大夫有署出,弗得,疑罪。.廷報:有當贖耐。 译文: 北地郡郡守呈请审议断决。奴婢宜逃亡,擅越边塞、由戌卒官大夫有管辖地区出境,未被抓获。应如何定罪? 廷尉批复:应当判处有赎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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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谳书》目录
奏谳书一
奏谳书二
奏谳书三
奏谳书四
奏谳书五
奏谳书六
奏谳书七
奏谳书九
奏谳书十
奏谳书十一
奏谳书十二
奏谳书十三
奏谳书十四
奏谳书十五
奏谳书十六
奏谳书十七
奏谳书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