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五代会要[标点本]》·王溥
梁开平元年七月敕:“近年举人,当秋荐之时不亲试者,号为拔解。今后且止绝。”四月十一日,兵部尚书姚洎知贡举,奏:“近代设文科,选胄子,所以纲维名教,崇树邦本也。今在公卿亲属,将相子孙,如有文行可取者,请许所在州府荐送,以广毓才之路。”从之。 乾化元年十二月,以尚书左仆射杨涉知礼部贡举,非常例也。〈前代自武德、贞观之后,但以考功员外郎掌之。至开元二十五年,员外郎李昂为贡士李涯所诋毁,由是中书奏请以礼部侍郎专焉。间或以他官领,多用中书舍人,及诸司四品清资官。惟会昌中命太常卿王起主贡举,时亦检校仆射。〉 后唐同光二年十月,中书奏请停举、选一年。敕:“举、选二门,国朝之重事,但要精确,难议权停。宜准常例处分。” 天成元年八月,敕:“应三京、诸道,今年贡举人,可依常年例取解,仍令随处量事津送赴阙。” 三年七月四日,尚书工部侍郎任赞奏:“今后伏请宣下诸州府,所有诸色举人,不是家在远方,水陆隔越者,逐处选宾从官僚中艺学精博一人,各于本贯一例分明比试。如非通赡,不许妄给文解。”敕:“宜令今后诸色人委逐道观察使,慎择其词艺及通经官员,各据所业,考试及格者,即与给解。仍具所试诗赋、帖经通粗数,一一申省。未及格者,不得徇私发解。兼承前诸道举人,多于京兆府寄应,例以洪固乡贵胄里为户,一时失实,事久难明。自此各于本道请解,具言本州县某乡某里为户。如或寄应,须具本贯入状,不得效洪固贵胄之例。文解到省后,据所称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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