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
《朝鲜王朝实录[燕山君日记]》·佚名
(丙寅)十二年大明正德元年 春正月 1月1日 ○辛卯朔,傳曰:「柳子光、蔡壽之罪,與他人異,其復職。」 ○傳曰:「群聚出入宗宰家者,各部員,每於朔望,依非議時事例,書啓。」 ○下御製絶句三首曰: 三陽開泰瑞光華,宴進誠心元日多。滿殿紅粧嬌自艶,昇平絲竹屬恩加。雲暖風和萬物融,春光新繞管絃中。福來災殄年年事,更獻千秋壽不窮。佳辰喜事對眸新,花柳芳心暗引春。莫問慈齡長短運,臣曾期表與天眞。 令政院和進。 ○傳曰:「一應內屬人父母同生,其蠲除結綵等雜役。」 ○傳曰:「調隼坊軍人一萬名內,每一日五千名,各隊將,率領待令。」 1月2日 ○壬辰,下御書曰:「金仁決杖五十,餘杖及徒三年贖。不答傳敎,而揣計內事。金璽決杖四十,餘杖贖,揣計內事。崔恭決笞四十。任在掌察,而不卽請罪,當下問,不詳啓。文致、薛忠、朴恕,違令退在罪,各決笞二十。」 ○傳旨戶曹曰:「米一百碩,輸送大妃殿本宮。」 ○傳曰:「五部內,三十餘間家舍,五十區抄啓。」 ○傳曰:「國用雜物,不如法造作,或不及進排者,幷治罪。」 ○命入緜布、正布,各二百匹。 ○傳曰:「運平樂等,憚於入內,試才時,佯爲不能者重刑,父母兄弟杖一百,全家徙邊。」 ○傳曰:「渾平敎豐頭舞,使如楚腰輕之舞。」 ○行曲宴于慶會樓,樓北邊設綵棚,分左右,以承旨及宰相,監督其事,急於星火,不日畢成。一觀卽撤,未十日,又搆如是者,不可勝計。 ○傳曰:「每旬揀選豐頭舞五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