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
《朝鲜王朝实录[成宗实录]》·佚名
(甲辰)十五年大明成化二十年 春正月 1月1日 ○己丑,百官分半進表裏,一半詣景福宮,進表裏于兩大妃殿。 ○永安道觀察使李淑琦來啓曰:「近者兀狄哈等,聚徒衆,攻殺會寧城底斡朶里等,掠畜産而去。臣給鹽、布等物,存撫之。舊例,斡朶里若遇如此侵暴,則別遣敬差官慰之。」命考例以啓。 1月3日 ○辛卯,全羅道羅州、咸平、和順等邑地震。 1月4日 ○壬辰,御經筵。講訖,同副承旨成健將徙民事目以啓曰:「州、縣專以鄕吏維持,而鄕役甚苦,人人思欲免鄕。今者自願徙邊者,令免鄕役,鄕吏必多應募,甚未便。且公賤自願者,亦令從良,公賤與平民徙邊者無異,而得從良亦未便。況公賤身貢,國家所緊用,今若從自願,徙邊從良,則公賤日減,其源一開,不可止也。且免罪徙邊,則罪重者皆免,而罪輕者必不肯。」上曰:「鄕吏事依所啓,公賤及免罪徙邊便否,其議于領敦寧以上。」 ○鄭昌孫、韓明澮、沈澮、尹弼商、盧思愼、李克培議:「公賤自願,徙邊從良,事不可擧行。免死及徒、流人,限兩道富實,入送節目,令該司議啓。」承旨等啓曰:「古人言:『國無三年之蓄,國非其國。』在世祖朝,軍資欲滿百萬碩,末年纔及九十餘萬碩而止。今幷計軍資、豊儲所儲,纔五十萬碩,今雖無虞,不可不預儲也。職田、功臣田、寺社田、別賜田及伴倘遞兒職,可減者減之,可革者革之,以充國用,何如?」上曰:「前日從議得者,欲厚大臣也,爾等所言,爲國家大體也。更議于領敦寧以上。」昌孫等啓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