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

《朝鲜王朝实录[成宗实录]》·佚名
(癸卯)十四年大明成化十九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甲午,上率百官,行望闕禮,又賀大王大妃、仁粹王大妃、仁惠王大妃殿,進表裏。 ○御勤政殿,受賀。 ○上進宴于三殿。命召宗親一品、六曹判書以上,賜酒樂,又命武臣正二品以上及入直諸將、兼司僕、內禁衛等,射候。 1月2日 ○乙未,司憲府持平曺偉來啓曰:「任甫衡,今除司畜,甫衡前者誣其妻梁氏淫奔,使僕卒曳出之,有司覈問科罪,而今又復齒仕版。李善男嘗爲槐山郡守,以濫刑削爵,永不敍用,而今除敦寧府判官。李崇壽僞造大王大妃圖書,事覺抵罪,今又陞爲堂上官。惟此三人,人皆賤之,臣竊惑焉。」傳曰:「崇壽大王大妃至親,甫衡亦王大妃之親戚,皆承命敍用。善男亦必有敍用之命也。其問於吏曹。」 ○工曹判書孫舜孝上疏曰: 臣之拜資憲未久,而特加正憲,顧無絲毫之補,而恩出非望,伏望亟收成命。 又上書曰: 臣迹本草野,學亦荒踈,幸際千一之期,得參風雲之會,謬蒙聖知,濫登崇班,鶴乘軒而貽譏,鵜在梁而興刺。常懷覆餗之戒,有何無涯之欲?今因聖上好問之大智,披盡愚臣鹵莽之管見,每醉仙液,袛塵睿鑑而已,而一月之內,再承降恩,深愧朝廷,不勝惶懼。《易》曰:「負且乘致寇至」,又曰:「天道虧盈而益謙。」伏望亟收成命,俾小臣,安分知足,得全餘生,亦可以效犬馬之勞,以酬聖恩之萬一。 傳曰:「爵賞,人君所爲,非人臣所知也。卿勿言也。予之陞卿之職,必有以也。」 ○上還昌德宮。 1月3日 ○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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