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年

《朝鲜王朝实录[成宗实录]》·佚名
(壬子)二十三年大明弘治五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壬申,停望闕禮,以雨故也。 ○命承旨許琛、尹坦詣昌慶宮,進表裏于兩大妃殿。 ○上,進宴于兩大妃殿,仍召宗正一品以上、領敦寧以上、議政府議賓府、六曹、漢城府、入直都摠府諸將、承政院、弘文館員,賜酒樂于明政殿庭下,玉杯,仍傳曰:「以此滿酌,期在必醉。」 ○西北面都元帥李克均上箋謝。遣官宣慰。 1月2日 ○癸酉,命議兼衛將加設便否。沈澮議:「武人驟陞堂上爲衛將,不識事體,經情而行,事多失錯,若擇識理諳練武班,依《大典》數,與文臣交差,庶可得宜。」尹弼商、尹壕議:「都摠管、五衛將,世祖商度,已載《大典》,豈可以一時之弊,輕改乎?雖加設,弊復如前,不如仍舊。」洪應議:「臣前議云:『不須更立新制。』但擇其人而已。自今愼揀衛、部將,則弊可以祛。」李克培、盧思愼、李鐵堅議:「官人當擇賢能,不須多員,今後衛將,擇文武交差爲便。」魚世謙議:「衛將,《大典》已定額,今加設十二員,非徒更改前典,一司堂上二十四,不免煩冗之弊,況所率伺候,必依例定給,亦豈無弊?若不揀文武職秩高下,擇差剛正識理者,法不變而職無曠矣。」鄭文炯議:「衛將職掌軍務,所任匪輕,固宜精選,然十二員不爲不多,今加十二員,煩冗無統,事不能濟,而伺候之煩,供億之費,勢不能支,但分軍之將,二、三員擇定,代其職代其任何如?」傳曰:「其勿加設,以文臣交差。」 1月3日 ○甲戌,兵曹判書韓致亨等啓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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