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

《朝鲜王朝实录[成宗实录]》·佚名
(戊戌)九年大明成化十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甲子,上率百官就仁政殿階上,行望闕禮,又賀三大妃殿。 ○御仁政殿受賀。 ○傳曰:「中宮未寧,其停會禮宴。」 ○命賜會禮宴,辦設酒肴于闕內諸司及入直諸將軍士。 1月3日 ○丙寅,傳曰:「中宮已平善,賜宴于忠勳府,令宗親、議政府、諸功臣、中樞府二品以上,六曹、漢城府、大司憲、大司諫赴之。」賜樂一等。命都承旨申浚、左承旨孫舜孝、右承旨朴叔蓁齎宣醞往焉。 1月4日 ○丁卯,御經筵。講訖,掌令朴叔達啓曰:「江陵有一堤堰,民蒙其利久矣,世祖以賜僧學悅,其民失利,至再上言訴之,上以先王所賜,不允。古語云:『三年無改於父之道』,釋之者曰:『如其非道,何待三年?』請以堤堰還民。」上顧問左右。領事盧思愼對曰:「世祖朝學悅啓請而不得,又因信眉請之,世祖不獲已賜之,實非世祖本意也。」同知事任元濬曰:「學悅侵奪民田多矣。今宜還奪之,使民蒙其利矣。」叔達曰:「今若不還奪給民,則是爲奉佛之漸矣。」上曰:「爾謂予奉佛歟?事在先王朝,爾不可如是云也。若如爾言,則盡毁寺社,盡誅沙門,而後免奉佛之名矣。」正言成聃年啓曰:「太宗盡收寺社臧獲以屬官府,官府賴以裕焉。世祖之賜給,特權宜爾。豈欲使傳之永久?今欲改祖宗法度,則固不可,至如此事,雖改之,何不可之有?沙門固不可盡誅,若守之以正,雖不闢之而自無矣。」上曰:「不崇信,則自然衰矣。」 ○御夕講。 ○傳于禮曹曰:「奏聞使尹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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