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朝鲜王朝实录[宣祖修正实录]》·佚名
(壬申)五年大明隆慶六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戊午,處士曺植卒。植字楗仲,其先昌寧人,家于三嘉縣。少時,豪勇不羈,自雄其才,爲文務奇古,謂科第功名可俯取。嘗與友人,讀《性理大全》,至許魯齋語:「志伊尹之所志;學顔子之所學,出則有爲;處則有守。」丈夫當如此,乃惕然發憤,篤志實學,因斷棄擧業。嘗游漢都訪成守琛,見其搆屋白岳峯下,謝絶世故,遂與爲友。歸鄕不仕,居智異山下,取與不苟,少許可,常危坐一室,以劍拄頣,佩鈴以自警,雖夜未嘗昏睡。閑居旣久,澄汰欲念,有壁立氣像,耿介嫉惡,鄕人之不善者,視之若浼,故鄕人不敢干謁,只有學徒從游,皆心服焉。明宗朝,與李恒同被召入對,問以治道,植對甚率略。退與恒飮醉戲語曰:「汝爲上賊,吾爲副賊。此賊豈非穿窬之類耶?」遂辭歸鄕里,淸名益播。今上朝,累除官不就。至是有疾,上遣醫治疾,未至而卒,年七十二。朝臣請易名以示褒奬,上以無舊例不許,贈大司諫,賜賻物以葬。植之爲學,以得之於心爲貴;致用踐實爲急,而不喜爲講論辨釋之言,未嘗爲學徒談經說書,只令反求而自得之。其精神、風力,有竦動人處,故從學者多所啓發。頗喜看《參同契》以爲:「極多好處,有補於爲學。」又言:「釋氏上達處,與吾儕一般。」嘗書敬義二字于壁,以示學者。臨終謂門人曰:「此二字,如日月,不可廢也。」植不著書,有詩文若干篇行於世。學者稱南冥先生。 ○以鄭宗榮爲禮曹判書,俄遷戶曹。 二月 2月1日 ○朔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