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朝鲜王朝实录[宣祖修正实录]》·佚名
(庚午)三年大明隆慶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己巳,吏曹判書朴淳辭疾免,以李鐸爲吏曹判書。鐸雅望,雖不及淳,而愛士好賢,有局量。及居銓部,務張公道,政事比淳爲優。 二月 2月1日 ○朔己亥,以全羅監司柳希春爲大司憲。 ○大司成奇大升,解職還鄕。大升自忤大臣,更爲舊臣所指謗,李滉引張南軒與時相虞允文相忤,不仕事以戒之,遂謝病歸羅州,築室山中,聚徒講學,爲終老之計。或問:「君何不以疏章獻忠?」大升曰:「可言之事,已於經席陳達。吾不欲爲無益之言,徒自取名也。」 ○以鄭澈爲弘文校理,以成渾爲積城縣監。渾入京謝恩,卽歸鄕里,不赴官。 ○嶺南大饑,遣吏曹正郞辛應時,按察賑救。 ○上親試武士于慕華館。 ○春旱甚,下旨問弭災之策于三公,李浚慶等各陳數千言,無所建明。 ○雨雹,白虹貫日。大臣、政院、臺諫,據前例,請避正殿,下敎求言,不聽。時,士論退縮,不敢言時事,廷臣泛擧古事,上厭之,故不應。 ○藏聖胎于林川。上初卽位,朝議欲依舊例,擇藏聖胎,求于潛邸,得之園北松林間。乃卜地于江原道春川地,功役垂畢,審其穴,乃古藏地。乃移卜黃海之江陰,開基之際,去正穴數十步,得舊埋小甖。觀察使具思孟曰:「此非正穴,不可只以曾埋小甖,輕撤大役。」置而不聞,役又垂畢,朝廷流聞之大驚,憲府劾思孟不敬罷之。大臣建請更擇潔淨之地,乃擇藏于林川。時,百姓飢饉,勞於運石,一藏聖胎,害徧三道,識者歎惋。胎經之說,肇於羅、麗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