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
《朝鲜王朝实录[宪宗实录]》·佚名
(戊申)十四年清道光二十八年 春正月 1月1日 ○丙子,上,展拜于太廟,春謁也。 ○大王大妃殿寶齡六旬,王大妃殿寶齡望五。上,詣仁政殿,親上致詞箋文表裏,仍頒敎受賀,赦。 1月2日 ○丁丑,敎曰:「正月上日,誕擧縟儀,予小子歡忭慶祝,與昨年何異?其在廣慶之義,宜有示意之擧,貢人舊遺在三千石,市民徭役限一朔,泮人懸房贖限十日,各道舊還限三萬石,蕩減。」 ○命陳賀時禮房承旨李根友,對擧承旨徐有薰,宣敎官奉常正金世均,竝加資。 ○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于誠正閣。 1月4日 ○己卯,敎曰:「是年是月,卽皇明太祖高皇帝建有天下之舊甲也,風泉之感,曷有其已?十二日,當詣奉室行禮矣,該房知悉。」 1月5日 ○庚辰,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社稷大祭香祝。 1月6日 ○辛巳,給洪原縣渰戶,恤典。 1月8日 ○癸未,命高原郡虛穀還八千石,竝蕩減,嚴飭嶺北十邑公私穀,混置一庫之弊,因本道暗行御史洪祐健別單,廟堂回啓也。命逋吏之因官用加下,公穀虧欠,上納愆滯者,令道臣,隨現嚴劾,自京司一一還徵,因全羅道暗行御史李敎英別單,廟堂回啓也。 1月10日 ○乙酉,上御誠正閣,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命遣官致祭于忠愍公李鳳祥,忠壯公南延年,贈參判洪霖之淸州表忠祠,贈大司憲李述原之居昌褒忠祠,仍命錄後,以戊申舊甲再回也。 ○領議政權敦仁啓言:「臣於昨冬湖西右道、湖南左道兩繡啓,實有不勝其駭歎者。湖西之論結城前縣監申命衍曰:『冊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