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
《朝鲜王朝实录[宪宗实录]》·佚名
(丙午)十二年清道光二十六年 春正月 1月1日 ○丁巳,上御春塘臺,行歲首犒饋。 ○以金鍵爲咸鏡北道兵馬水軍節度使。 1月4日 ○庚申,上詣社稷齋宿。 1月5日 ○辛酉,行社稷祈穀大祭。 ○誅朴龍壽、劉漢源,以安山郡殿牌作變也。 1月6日 ○壬戌,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宗廟永寧殿春享香祝。 1月9日 ○乙丑,上展拜于宗廟、景慕宮,春謁也。 1月11日 ○丁卯,以金東健爲司憲府大司憲。 1月14日 ○庚午,上御重熙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領議政權敦仁曰:「昨伏聞武監輩,成群起鬧於大內咫尺之地。國綱雖曰無復餘地,十百爲群,發喊作挐於閤門之外,此實前古所未有之變怪也。若不窮覈嚴治,國不可爲國。亦不無肘腋意外之慮,豈不大可懼哉?」上曰:「誠然矣。昨日已付訓局,使之査實矣。」敦仁曰:「李源豐,聞是內營執事,而本事起鬧,由於此人云,渠安得免召亂之罪乎?兵曹判書及三營將臣,使之合坐于外兵曹,武監輩及李源豐,嚴査得情,窮覈首從何如?」從之。敦仁曰:「臣有區區愚悃,今因言端,敢此仰達矣。國家設置三營門與摠戎廳,是皆殿下之親兵也,而設置內營,大非古人不畜內兵之訓,中外之憂歎深矣。臣於日前動駕時,仰瞻大駕,前後咫尺,有班次外陪扈之人,聞是內營執事云。《書》曰:『不作無益害有益。』凡人君,若有私物之設置者,則人心自不浹洽。今此各營,乃殿下緩急所恃也,一自內營之設,各營軍心,無不解體。以無益之制,反有害於緩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