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
《朝鲜王朝实录[宪宗实录]》·佚名
(丁未)十三年清道光二十七年 春正月 1月1日 ○辛巳,上展拜于太廟,春謁也。 ○王大妃寶齡四旬,上詣仁政殿,親上致詞、箋文、表裏,受賀頒敎,赦。 ○敎曰:「月正元日,縟儀誕擧,予小子頌祝之忱,曷其有極?仰體慈殿撝謙之德,雖未能備禮識喜,亦豈無廣慶之道,貢人舊遺在三千石,市民徭役,限一朔,泮人懸房贖,限十日,諸道舊還最久條,限五萬石,竝特令蕩減。」 1月2日 ○壬午,上御春塘臺,行歲首犒饋。 ○敎曰:「親上箋文、表裏時,擧行禮房承旨洪鍾英,對擧承旨李源益,左通禮金基周,右通禮睦用錫,竝加資。」 ○以李圭徹爲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 1月7日 ○丁亥,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宗廟永寧殿春享香祝,仍詣徽定殿齋宿。 1月8日 ○戊子,親行徽定殿春享。 1月9日 ○己丑,中批,以徐憙淳爲吏曹判書。 1月10日 ○庚寅,以朴岐壽爲兵曹判書。 ○給順天等邑燒戶,恤典。 1月11日 ○辛卯,以曺錫亨爲吏曹參議,李景在爲司憲府大司憲,李嘉愚爲漢城府判尹。 1月15日 ○乙未,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上曰:「御史前已抄啓,而亦有設賑之邑,欲於早晩間出送矣。」右議政朴晦壽曰:「昨年九月,果爲抄啓,而關北四五邑,雖非公賑,聞是私賑云,迨此時出送,似好矣。」上曰:「雖非設賑處,亦可也。」晦壽曰:「昔在正廟朝時,分遣繡衣,而非獨設賑處,或只遣幾道,或只遣幾邑矣。」上曰:「抽栍送之則亦好矣。擢金英淳、成遂默、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