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
《朝鲜王朝实录[纯祖实录]》·佚名
(丙寅)六年清嘉慶十一年 春正月 1月1日 ○己酉朔,詣孝安殿,行朔祭,仍行晝茶禮。 ○下勸農綸音于八道四都。敎曰:「予嘗聞之,民者國之本,農者民之重也,故民以食爲天。夫農者,非但民之所重,抑君之所資,祝願年豐,何年不然?而矧今予小子,夙夜耿耿憧憧,亦願豐年。豐年之爲豐年,卽惟曰勸農務農而已。服勞於錢鎛,敦業於田疇,趨三時之務,忘四體之勞,民之勤也,卽務農也。給糧其乏絶,警飭其懶惰,躬行阡陌之間,心力畎畝之事,吏之勤也,卽觀農也。咨!爾居留、守土之臣,體予此意,必勉勸課之政,冀獲千箱之慶事。喉院以此意,撰出下諭于八道道臣、四都留守。」政院啓言:「今下傳敎,臣等無容贊一辭,請以此傳敎,下諭。」允之。 ○頒賜老人別歲饌,仍命存問,年例也。 ○以鄭觀采爲平安道節度使。 1月2日 ○庚戌,以黃昇源爲判義禁府事,尹光顔爲慶尙道觀察使。 ○應資老人下批,百歲者四十五人。 1月3日 ○辛亥,禮曹啓言:「孝安殿練祭後,大、小祀享,行飮福禮當否,問議于時、原任大臣,則左議政韓用龜以爲:『飮福之節,係是莫重享禮。而戊寅年,則徽寧殿禫後,在於孝昭殿練後,莊獻世子方在心制中,故雖有置之之下敎,而今於孝安殿練祭後,則百官之服,旣皆從吉,大、小之享,又爲攝行,飮福之禮,恐無所拘。第伏今景慕宮則勿論親祭與攝享,參以情禮,恐不當如例飮福』云,右議政金達淳以爲:『戊寅年徽寧殿禫後,飮福之禮,依例仰請於孝昭殿練後,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