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与儿子书

《王阳明家书》·王守仁
寄正宪①·读书敦行,严守家规 嘉靖六年(1527) 即日舟已过严滩②,足疮尚未愈,然亦渐轻减矣。家中事凡百与魏廷豹③相计议而行。读书敦行,是所至嘱。内外之防,须严门禁。一应宾客来往,及诸童仆出入,悉依所留告示,不得少有更改。四官尤要戒饮博,专心理家事。保一④谨实可托,不得听人哄诱,有所改动。我至前途,更有书报也。 九月廿三日严州⑤舟次,父字付正宪收。老奶奶及二老奶奶处可多多拜上,说一路平安。 【注释】 ①正宪(1508-1562),字仲肃,号紫溪。阳明先生继子,叔叔王衮的儿子王守信的第五子,8岁时入继。做过王府典仪。 ②严滩:今浙江桐庐县境内。传说东汉隐士严光(前39年-41年,字子陵)曾隐居垂钓于此,故得名。 ③魏廷豹:名直,字廷豹,号桂岩,浙江萧山人。虽然年长于阳明先生,却就弟子列。能写诗。明代吴越(含今江苏南部和浙江)儿科名医,尤其擅长治痘疹,嘉靖四年(1525)出版儿科专著《博爱心鉴》三卷。嘉靖六年(1527)阳明先生赴任两广前,委托魏廷豹照料两岁的儿子正亿,并兼总管伯府家务。 ④保一:又写作“宝一”,即下文中的郑邦瑞,阳明先生二舅的孙子。 ⑤严州:今浙江建德市。明代设严州府,府治建德。 【译文】 写信之日船已经过了严滩,脚上的疮还没有痊愈,不过已经好转不少了。家中各项事务都要与魏廷豹商量着办。读圣贤书,真诚地践行圣贤学问,这是我对你最恳切的嘱咐。对内约束家人,对外防范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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