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宗继统考实

《宋史论丛》·张荫麟
一 宋太祖在位十七年,崩时长子德昭已二十六岁,乃始终未尝立太子,未尝封诸子为王,而特封弟匡义为晋王,使久尹开封,握畿辅大权。其生平传位匡义之意原甚明显。然李焘《长编》记太祖之崩,自注云:“顾命大事也,而《实录》(按:此指《太祖实录》。《太祖实录》有二本,一修于太宗太平兴国五年,一重修于真宗咸平二年,皆李焘所引据)及《国史》(按:此指《三朝国史》)皆不能记,可不惜哉!”吾人于此,不惟感觉可惜,抑且感觉可疑。《太祖实录》原本之修,距太祖之崩不过四年,正史亦因《实录》而修,二书于太祖顾命事俱非有年远迹湮,不得不从阙略者。顾何为皆不能记顾命之事?于此有三种可能之假说: (1)太祖暴崩,未及顾命,因而于传弟之事无正式表示。此于太宗不利,故《实录》《国史》皆不记其临终之情形。 (2)太祖顾命中所定传位之程序(譬如以次传匡义、廷美、德昭),非太宗所愿遵依者,故掩没其顾命之事。 (3)太祖末年有悔传弟之意,而又见匡义羽翼已就,传子无望,故于身后事宁缄默不言。 以上三说,孰为事实,今固无从判断,然有一事可确知者:太宗之即位,并无太祖正式传授之法令根据(无论为事实上本无或事实上虽有而太宗名义上不用之)。否则,《实录》《国史》,以至李焘《长编》,断无不加记载之理。惟然,故太宗即位之际,符瑞纷起,凡以见其继统,乃出天意。 马韶,平棘人,习天文三式之学。开宝中,太宗以晋王尹京邑,时朝廷申严私习天文之禁,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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