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的土地政策——重考天朝田亩制度实施问题
《罗尔纲集》·罗尔纲
一 引言 我于1941年写了一本《太平天国的理想国——天朝田亩制度考》小册子,1950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1953年作了一些修补,改题为《天朝田亩制度的实施问题》,收入三联书店出版的《太平天国史事考》内。1982年,三联要将《史事考》三版,我因根据三十年来不断发现的新史料对旧著作了修订和补充。但由于受到原书章节和原字数的限制,考述难于详明。同志们认为这是太平天国史上第一大问题,这问题不解决,太平天国政权问题就无法解决,建议应该进行赡详的重考。我接受同志们的意见,因写了这篇重考,改题为《太平天国的土地政策》。 《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的革命纲领。它宣布“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根据新的原则,重新平分土地,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一种土地公有制。揭示出“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美好前景。鼓舞了农民参加革命,拥护革命的斗志。 太平天国在宣布《天朝田亩制度》后半年,由于天京缺粮,到了形势紧迫的地步,无法解决,不得不采取“照旧交粮纳税”政策以求取得粮食来救急,因而未能行平分土地方案。太平天国“照旧交粮纳税”政策规定,凡归顺的地主必须先认田登记(即报明田数、圩名、花户存案),然后准领凭收租,租额必须受限制,必须重新评定。而在当时,金田起义一声春雷,追求平等、平均二千多年的中国农民当太平军前来解放的时候,就把地主的田契、收租簿、借券,官府的粮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