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之公毒

《国人之公毒》·黄远生
東方雜誌1916年。第13卷。第1期再版。 徧國之人,殆無不以爲中國將死矣,曰將死,猶諱匿之詞也。殆皆以爲中國必死矣,曰必死,猶客氣之詞也。其實亦旣以爲已死矣。究竟已死未死,且可勿論,卽其有救無救,亦可勿論。惟所以致此死因,必有癥結膏肓所在。其物曰毒,國人旣全受之,乃曰公毒。此公毒者,自時間得之遺傳,自空間得之周圍影響。西哲有聖的巴佛者(charlesaugustinsainte-beuve一八○四年生,一八六九年歿),不承認人類有自由意思說之一人也。以彼所云,謂世間一切皆受支配於一定不易之機械的法則,所有各種社會現象乃至文藝(渠爲文學家,此論爲文學而發),不過其國民狀况一切之數學的總和。質言之,卽外部原因之必然的產物也。此種原因之力,不外三種:一曰人種,合先天之性情(遺傳)及氣質體格之差異而成。一曰周圍,氣候風土不待論,凡其人所結構之社會的狀態,無一不予以直接間接之關係。此種狀態,可名曰地方色localcolour,卽一種特別空氣,包圍其人,搆成一切之影響者也。三曰時代關係。今以其說診斷中國之病,先可下第一斷定曰:國人因遺傳及地方色之一種共同之有毒的空氣,必已釀受一種共同之公毒。夫遺傳與周圍及時代,時相反者也。遺傳爲先天之物,而周圍及時代,則因交通上種種變化,可蜿蜒遞變,而漸次改造其遺傳。如動物之保護色然,適應變化,以保持其生存,發達其進步,故前者爲保守的,而後者則爲進步的。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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