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四 上侮走运

《细说清朝》·黎东方
根据《南京条约》,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个口子均被开放。清初以来的“一口通商”的局面从此打破。广州不再是中国官吏与商人唯一的“发洋财”的地方。而且,由于英国人在当地留下了很坏的印象,被老百姓挡驾,直至英、法联军之时,不曾能够“进城”,只能继续住在城外的“商馆”。 厦门、福州、宁波这三个口子虽则开放了,但是厦、福两口由于“腹地”山多,交通不便,物产少,人民穷,始终不能发展为繁华的国际商埠。宁波的情形较好,但是距离上海太近,大部分的生意均被上海抢了。 在《南京条约》及其后的《五口通商章程》与《附黏善后条款》之中,并不曾有一项设置“租界”的条文。上海之产生租界,与租界之发展为半独立的“洋人自治区”,是中、外历史上的一大“奇迹”。 最初,来到上海的洋人是住在县城的城墙以内的。上海人与广州人不同,并不排英。(在厦门、福州、宁波,洋人也都能“进城”。不过,洋人喜欢新鲜空气,自愿住在厦门对海的鼓浪屿、福州城外的南台、宁波的姚江北岸。) 不久,住在上海城内的洋人也觉得新鲜空气可贵,就由英国领事布特娄出面,与中国的苏松太道在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十一月初一日立约,指定郊外的一片地方,南至洋泾浜(今延安东路)、北至苏州河、东至黄浦江(西边的界限,于次年八月初五日确定为界路,即今天的河南中路),专供洋人“租地建屋”之用。它的面积约有一千零八十华亩(一百八十英亩)。再其后,在道光二十八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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