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 义律连升三级

《细说清朝》·黎东方
律劳卑死后,在他下面的“次监”、“三监”、“秘书”,均升了官。 “次监”德庇时升为“总监”。“三监”罗宾臣升为“次监”。“秘书”阿斯特尔升为“三监”。 另一个舰长出身的义律,被任命为“秘书”。 德庇时,本是东印度公司驻广州的职员,名义是小组委员会的委员。他学会了华文、华语,懂得中国官场的规矩与手续。因此,在继任总监以后,采取“缄默而不动的政策”,静候英国政府颁发进一步的训令。英国政府并无进一步的训令颁来,他也就一切照常,在商言商。 有若干在华的英商对他不满,联名直接向英国国王上请愿书,说中国不承认总监、次监等人的地位,英国必须派遣一位具有相当资历的外交官,带足够的武力来,到中国北方去示威而避免严重战争,藉以与中央政府直接交涉。 德庇时认为此项请愿书“粗疏而未经熟虑”。他感觉和这批商人共事没有意思,便在1835年阳历1月间辞了总监之职。 于是,次监罗宾臣升为总监,阿斯特尔升为次监,义律升为三监。姜司吞作了秘书。 十个月以后,阿斯特尔辞了次监,回东印度公司服务,义律升为次监。姜司吞升为三监。秘书的职务,由一个埃勒姆斯里接充。 罗宾臣也是东印度公司的老人,所采的政策与德庇时相同,因此也不能为在华的英商所拥护,同时碰了英国政府若干钉子。 第一个钉子是,有一个英商契停,欠了透纳公司三百元(墨西哥币,相当于其后的中国银圆)不还。罗宾臣身为总监不能不管,就代表英国政府代还,同时命令契停以三百元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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