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 胡惟庸
《细说明朝》·黎东方
胡惟庸被杀,是在洪武十三年正月,杀得一点儿也不冤枉。 此人既非功臣,而且谋反有据。他在至正十五年投奔朱元璋,混到至正二十七年,由“元帅府奏差”而宁国县主簿,而县令,而吉安府通判,而湖广行省佥事,而内调为太常寺少卿,太常寺卿,确实会混。传说,他之获得内调,全靠送了李善长二百两金子。 洪武三年正月,他升任中书省参知政事;次年正月,于李善长告老之时再升为中书省左丞。虽则和汪广洋同时被拜为右丞相,但汪广洋为人懦弱怕事,又喜欢喝酒,凡事都让着他,而且汪广洋在六年正月被贬往广东,于是他便成了事实上的宰相,直到六年七月升为正式的右丞相之时。十年九月,他又由右丞相升为左丞相,汪广洋这时候回任右丞相,地位反而不如他。 从十年九月到十三年正月,他足足当了两年又四个月的左丞相,大权独揽,不仅目无同僚,而且常常遇事不奏而行,对各衙门递上来的奏章,必先自看一次,不利于己的便搁了起来,不让皇帝知道。 皇帝朱元璋觉得他比谁都好。他不像李善长那么老朽,刘基那么古怪,宋濂那么迂腐,杨宪那么量小,汪广洋那么荒唐;相反,他善体人意,又很谨慎小心:既“曲”且“谨”。 他爬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又深得这“一人”的宠信,为所欲为,作威作福,并且可以大大地捞下去,聚满了各方送来的“金帛、名马、玩好”,还能有什么不满足的?然而,他竟然不满足,硬想取朱元璋而代之。为什么? 最大的原因,是“心里不太平”。俗语说:爬得高,跌得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