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记曹魏的“校事”

《中国历史的看法》·胡适
赵 达 《魏志》二七,《徐邈传》云: 魏国初建(邈)为尚书郎。时科禁酒,而邈私饮,至于沉醉。校事赵达问以曹事,邈曰,“中圣人。”达白之太祖。太祖甚怒。度辽将军鲜于辅进曰,“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邈性修慎,偶醉言耳”。竟坐得免刑。 校事报告官吏私饮沉醉,正如后世的校事报告某人跳舞,某人打牌,这也是他们的职务,所谓“视听”也。 卫臻论校事 《魏志》二二,《卫臻传》云: 明帝即位,臻……转为右仆射,典选举如前。加侍中。……是时帝方隆意于殿舍,臻数切谏。及殿中监擅收兰台令史,臻奏案之。诏曰,“殿舍不成,吾所留心。卿推之何?”臻上疏曰:“古制侵宫之法,非恶其勤事也,诚以所益者小,所隳者大也。臣每察校事,类皆如此。惧群司将遂越职,以至陵迟矣。” 卫臻虑校事侵官,将使群司越职。其实这种监视制度的结果必使群司都不敢负责办事,正与他所虑的相反。下文杜恕所论,比较近于事实。 杜恕论廉昭 《魏志》十六,《杜恕传》云: 乐安廉昭以才能拔擢,颇好言事。恕上书极谏曰:伏见尚书郎廉昭奏左丞曹璠,以罚当关不依诏,坐判问:又云,“诸当坐者别奏。”尚书今陈矫自奏,不敢辞罚,亦不敢以处重为恭。意至恳恻,臣窃愍然为朝廷惜之。……(此奏文甚长,今删存其一小部分。)陛下忧劳万机,或亲灯火,而庶事不康,罚禁日弛。岂非股肱不称之明效欤?原其所由,非独臣有不尽忠,亦主有不能使。……骑都尉王才幸乐人孟思,所为不法,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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