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初唐盛唐还没有雕板书
《中国历史的看法》·胡适
老友李书华先生最近发表了一篇《再论印刷发明的时期问题》(《大陆杂志》十八卷十期)。他的结论“西元七世纪上半期很有可能中国已有雕板印刷了”,是他和我向来相信的。但他和我都没有寻到可信的实物或文件作证据。 他在此文里提出三件证据,不幸都不是证据,都不可用来证明唐太宗时代和玄宗时代(627—755)已有“雕板印刷”。 因为李先生说“上述三种材料的正确性似无疑义”,我是他的老朋友,不敢不纠正他这句话的错误。 他的第一文件是明朝邵经邦(死在 1565)的《弘简录》一段,说长孙皇后著有《女则》十篇,死后,唐太宗“令梓行之”。这是明朝学人看惯了刻板书,无意之中说出“梓行”的错话。《唐书》五十一、《新唐书》七十六,长孙后传皆无此语。《太平御览》百四一引《唐书》正传,也无此语。故这一句十六世纪人的无心之误,绝不是七世纪的证据。 他的第二和第三文件都是真的文件,不幸他错解其中的“刊勒”“刊校”等字的意义了。今引此二件的文字如下: (一)唐刘知几《史通》卷十二,说《隋书》: 《五代纪传》(梁、陈、高齐、宇文周、隋五代)并目录凡二百五十卷,书成。……唯有十志,……未有其文。又诏左仆于志宁,太史令李淳风,著作郎韦安仁,符玺郎李延寿同撰。太宗崩后,刊勒始成。其篇第虽编入《隋书》,其实别行,故俗呼为《五代史志》。(适按,李先生原引此文,删去了补撰“十志”的话,甚误,故我补引全文,使人知道“刊勒始成”的是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