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法第九

《商君书》·商鞅
臣闻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举事而材自练, 行赏而兵彊,此三者治之本也。夫错法而民无邪者,法明而民利之也 。举事而材自练者,功分明;功分明则民尽力,民尽力则材自练。行赏而兵彊者,爵禄之谓也;爵禄者,兵之实也。是故人君之出爵禄也 ,道明;道明,则国日彊;道幽,则国日削。故爵禄之所道,存亡之 机也。夫削国亡主,非无爵禄也,其所道过也。三王五霸,其所道不 过爵禄,而功相万者,其所道明也。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用必出于 其劳,赏必加于其功。功赏明,则民竞于功。为国而能使其民尽力以 竞于功,则兵必彊矣。 同列而相臣妾者,贫富之谓也。同实而相并兼者,彊弱之谓也。有地而君或彊或弱者,治乱之谓也。苟有道里,地足 容身,士民可致也。苟容市井,财货可聚也。有土者不可以言贫,有民者不可以言弱。地诚任,不患无财;民诚用,不畏彊暴。德明教行 ,则能以民之有,为己用矣。故明主者用非其有,使非其民。明主之 所贵,惟爵其实,──爵其实而荣显之。不荣则不急;列位不显,则民不事爵。爵易得也,则民不贵上爵。列爵禄赏不由其门,则民不以 死争位矣。人情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人君不可以不审好恶;好恶 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 此明如日月,则兵无敌矣。 人君有爵行而兵弱者,有禄行而国贫者,有法立 而治乱者,此三者,国之患也。故人君者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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