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策第十八

《商君书》·商鞅
昔者昊英之世,以伐木杀兽,人民少而木兽多。 黄帝之世,不麛不卵,官无供备之民,死不得用椁。事不同,皆王者 ,时异也。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神农既没,以彊胜弱,以众暴寡。故黄帝作为君臣上下之义 ,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妃匹之合;内行刀锯,外用甲兵,故时变也。 由此观之,神农非高于黄帝也,然其名尊者,以适于时也。故以战去 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 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彊敌者 ,必先胜其民者也。故胜民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本不 坚,则民如飞鸟走兽,其孰能制之?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 法,而名地作矣。名尊地广以至于王者,何故?战胜者也。名卑地削 以至于亡者,何故?战罢者也。不胜而王,不败而亡者,自古及今, 未尝有也。民勇者,战胜;民不勇者,战败。能壹民于战者,民勇; 不能壹民于战者,民不勇。圣王见王之致于兵也,故举国而责之于兵 。入其国,观其治,民用者彊。奚以知民之见用者也?民之见战也, 如饿狼之见肉,则民用矣。凡战者,民之所恶也;能使民乐战者,王 。疆国之民,父遗其子,兄遗其弟,妻遗其夫,皆曰:“不得,无返 。”又曰:“失法离令,若死我死,乡治之。”行间无所逃,迁徙无 所入。行间之治,连以五,辨之以章,束之以令,拙无所处,罢无所 生。是以三军之众,从令如流,死而不旋踵。 国之乱也,非其法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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